新笔趣阁 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新笔趣阁 > 都市 > 在黑暗中金十四钗 > 第27章 追逃(7)

在黑暗中金十四钗 第27章 追逃(7)

作者:金十四钗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6-28 16:17:27 来源:笔趣阁VIP

谭广胜没想到,从湍急漆黑的江水里救上一个人来,结果却把自己搅和进了一个灭门大案里,连带三十年前的那个旧案都翻腾出来,以至他躲了逃了一辈子,到头来发现天道竟然如此公平。

事情得从三十年前说起,那时他还不是白发苍苍、身形佝偻的谭伯,身边人管他叫胜哥,因为他豪迈,仗义,一身江湖大哥的气质。

谭广胜深以这声“胜哥”为傲,十分乐得帮人一把,有时是举手之劳帮个小忙,有时却是揽下要命的大事。老婆颇有微词,嫌他太傻,他总一笑而过,施比受更有福,早晚咱会有大福报。

谭广胜没等来他的“大福报”,等来的却是一起做工的兄弟找他帮忙,哭哭啼啼地说工厂的谭姓老板恶意欠薪,他跟其它几名工友总共被欠了十万块,现在想去讨薪,但谁都不敢先开这个口。

谭广胜其实只在那儿帮了两天工,钱虽也没结,但不至于影响他开火仓,但谭广胜听闻那谭老板夜总会里消费一次就得一万多,偏偏不肯支付这该付的十万块。他怒血上涌,当即一拍大腿,行,我本家,我来讨!

谭广胜带着工友们跟谭老板谈判,他没文化,但口才与生俱来,他鼓动谭老板公司里其它的工人一起罢工,一起向高层讨薪施压。

事态一度弹压不住,见谭广胜是一群人里唯一的硬骨头,立马想出一个“擒贼先擒王”的阴招。他派人放出风去,老板不结薪水,是因为跟谭广胜有些私怨。

那天,谭广胜永远记得那天,他纠集同样被欠薪的工友们包围了谭老板的公司,封门堵路,他指挥他们拉扯着横幅,带头高喊口号。没想到谭老板平日里结交广泛,很有些不三不四的道上朋友。大门后直接冲出一些人来,对工人们进行暴力驱赶。

谭广胜能打。虽然生得矮小,但他小时候学过武,常被人调侃说他打架的样子像李小龙。可惜对方人多势众,他左冲右突地跟人干仗,还是被擒住了。三个大汉扭着他的肩膀,迫他下跪,他抵死不从。

谭老板佯作好人,对工人们说,不是不想给这钱,实在是气不过这姓谭的为人,你们让他跪,他要肯跪就恩怨两消,这十万块钱马上就跟哥几个结清。

流言的星星火花在这一刻燎原爆发,工人们急于回家过年,纷纷劝他,说胜哥,你跪嘛,跪了我摁就可以过年咯。

被擒住的谭广胜仍像发威的狮子,谁近身劝他,他朝谁吐唾沫,他没读过多少书,但听过一句话,男儿膝下有黄金,怎么能随随便便给那姓谭的下跪呢?

一个工友大着胆子先上来,对谭广胜的胳膊粗暴折了一下,接着一群工友都上来了,对他拳打脚踢,包括最先那个来哭着求他的,也狠狠甩了他两个大耳光。

最后跪没跪谭广胜自己也不记得了,他一直悲壮地仰脸望着头顶青天,直到被这一拳一脚的给打晕了。

谭广胜挨了顿自己人的暴打,在医院病床上躺了两个月,期间没一个工友来看过他,回家以后发现老婆忍无可忍他这些年的热心肠,已经跟人跑了。

谭老板在当地很有方方面面的人脉,谭广胜还没出院就受到对方的威胁,要他赶紧滚,不然见他一次打一次。谭广胜没办法,只能拖着条伤腿,远走他乡。

后来他发现,两条腿好像有了长短,虽说平日里看不出来,也不影响走路,但谭广胜心里从此落下一个疙瘩。他越想,越想不明白这个事儿,帮人一忙,反倒闹得自己伤了身也伤了心,伤了身还在其次,关键是他觉得人这东西实在太可恶了。

对人性失望之后,为谋生计,谭广胜干过不少坏事。某天夜里他翻入一家工厂偷钱,结果被看大门的狗追着咬了一条街。大腿被生生撕掉一块肉,鲜血淋漓。他踉跄着往前走,太狼狈,也太绝望了。

不知走出多远,谭广胜随意敲开一户人家,他精疲力尽,身无分文,就想讨一口水喝。

开门的是个女人,对于陌生男人的来访略显迟疑,但当她低头看见谭广胜流着血的腿和露出脚趾的鞋,又动了恻隐之心。她打开门,对他说,哥子,进来坐噻。

谭广胜的心脏狠一悸动,他乡异地,久违了的乡音。

“哥子,你喝茶嘛。”

接过一杯烫手的大麦茶,谭广胜心中涌现一股暖流,他像一截枯萎多年的木头,被这暖流浇灌得有了生机。

女人也是嫁过来的,多少年没回过家乡,所以同对这一口乡音特别亲切。 似乎对谭广胜也没有防备之心,实话实说,“我男人出切打工了,这屋头就我和我女儿。”

女人的灶台上还煮着东西,与谭广胜闲聊两句,问了问家乡的变化,转身又进了厨房。

厨房与客厅隔着一道帘子,淡绿色的底,碎花,素淡漂亮。

帘子后隐隐传来女人的声音,谭广胜竖着耳朵听了听——

“我看他这样子肯定是犯过案子的,我先举报他,再想办法拖住他……”

嘭一声,有什么东西在谭广胜的脑子里炸开了。他手足冰凉,浑身打抖,所有方才被焐热的血液都化作了最寒冷的冰碴子。这一瞬间,谭广胜想到耀武扬威的谭老板,想到永远骂他没出息的老婆,想到甩他嘴巴的那个工友,人善狗也欺,他毫不犹豫地从客厅的果盘里拿起一把水果刀。

女人刚一掀开帘子出了厨房,谭广胜就扑了上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恶狠狠地扎了对方十几下。积累发酵这些年的怨恨亟待发泄,他只想发泄。

女人的女儿原本在楼上做功课,听见异响便从楼梯上下来,一眼看见倒在血泊中的母亲,失声尖叫。

杀红了眼的谭广胜一不做二不休,冲上去一捂女孩的嘴,也朝她捅了十几刀。

淡绿色的帘子上全是血。杀死这对母女之后,谭广胜提刀进了厨房,他想看看女人是跟他的丈夫打电话报信,还是正跟哪个饶舌的邻居多嘴,结果却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屋中暗流涌动,女人打定主意,就步履轻轻地朝那个一脸凶横的男人走了过去……”

这是收音机里传来的一个男人声音。

谁能想到,曹孟德杀吕伯奢的故事竟会在千年之后重演,谭广胜怔在原地,呆若木鸡。

灶台上的干锅排骨正冒着热气,灶台边放着一台小型收音机。女人习惯一边做饭一边听收音机,方才他听见的那些话,其实是收音机里的《百家故事汇》。

他不知道女人有边听故事边做饭的习惯,他太敏感了,敏感到甚至没有听清故事汇里的女人说的是普通话,不是他的家乡话。

谭广胜木然地走出厨房,看见倒地的女人身边还有一些瓷碗的碎片,他数了数,正好三副碗筷。

他瞬间泪流满面。

善良的女人还想留他吃一顿热饭。

他却把这份善良杀死了。

谭广胜抹除了自己留下的指纹,卷走女人的一些私房钱与首饰,首饰装在一个银质的首饰盒里,看上去有些年月。他走得太匆忙,后来从报纸上得知,自己在现场留下了一只血脚印。

按说钱花光、首饰变卖之后,他应该很快把那个首饰盒也处理掉,以免日后被警察查到。但谭广胜没有。他一直鬼使神差地把这首饰盒藏在身边,以此提醒自己,要用余生偿还罪孽。

因为不以为然察觉的长短脚,谭广胜自知,自己鞋底的磨损特征十分独特。他听人说起“猎网行动”,又从陶龙跃那里旁敲侧击打听出来,足迹也有画像,什么磕痕、踏痕、跄痕、压痕,有时比DNA还精确,过去刑侦领域不重视这块儿,现在重视了,犯罪嫌疑人就跑不了了。

甚至他还看见民警为了灭门案在出租屋排查流动人口与劣迹人员,拿墨汁往地上一倒,让人随意一走,鞋模便一目了然。

字字句句,桩桩件件都令他心惊胆战,他逃了半辈子,第一反应,还是逃。

现在,刑侦局的讯问室里,谭广胜能逃却不逃,反而主动交代了三十年前那桩旧案。

重案队里他有熟人,两个不错的小伙子,都客客气气管他叫“谭伯”。

“我知道以现在的技术,那个血脚印早晚得坏事,就想赶紧离开,我又怕你们会怀疑,所以我就说我女儿要接我过去……”女儿是杜撰的。他所有的钱都拿去捐了,天天吃馒头就盐巴,哪个女人肯跟他,又哪来的女儿。

陶龙跃难得在讯问嫌疑人时陷入沉默,老人坦白的一切远远超出他的认知,

谢岚山问 “灭门案案发那晚,你为什么会在樊罗江边?”

答案不言而喻。樊罗江是个天然垃圾场,身为逃犯的谭广胜多半是想湮灭旧案的证据。

果然,谭广胜说 “我想扔了那个首饰盒,可能只有扔那里永远没人找得到。”

谢岚山问 “然后你看见了什么?”

谭广胜说他可以作证,那晚他看见一辆红色的奥迪开到江边——车标是四个圈儿,他认得出。嘭一声就往江里扔下去一件东西,他马上发现是个大活人。而对方已经上车,扬长而去了。

陶龙跃问 “车牌号记住了吗?”

谭广胜摇头 “天太黑了,当时只想着救人,没注意别的。”

陶龙跃明知故问 “为什么当时不报警?”

谭广胜解释 “没法解释清楚大半夜的一个人在江边,就怕你们把我当可疑人士,也让我留足印。”

陶龙跃继续问 “那为什么现在又来了?”

谭广胜看了谢岚山一眼 “说不上来,我想了两天,想到那到底是条命,那天夜里我跳大江里救他也可能淹死,但我还是跳了,所以我也决定来了。”老人又看了谢岚山一眼,摇头苦笑 “可能让我再想两天,我就又不来了。”

谢岚山同样感到震惊,他隐约感觉到谭伯有难以启齿的秘密,却不知道真会牵扯出多年前的一桩旧案来,他面容严肃地问他 “你知道你坦白那些的后果吗?”

“知道。”谭广胜点点头,“吃一颗子弹嘛,知道。”

这个迟到三十年的结局带来的不是惶恐,而是解脱。他说他永生难忘女人临死前的眼神,无论做多少好事,午夜噩梦惊醒,眼前就是血泊中女人与她女儿的惨相。他说他书读得不多,小的时候听过一个故事叫农夫与蛇,当时他气得浑身打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变成最无耻卑劣的那条蛇。

“过了囊多年,我一直都记得到,那个女的喊我哥子,把狗都嫌的我带回屋头切,给我喝热的茶,还想让我吃顿饱饭……”谭广胜操回一口家乡话,他过去太怕泄露马脚,一直连说话都战战兢兢的。

目光传透讯问室冰冷的石灰墙,谭广胜眼里充满着无尽的悔恨与热望,仿佛久久未归的家乡遥遥在望。

他最后说,我不是个好人。我下辈子……争取当个好人。

谭广胜与张玉春非亲非故,他的证词令急于结案的刘局再无话可说,张玉春终于重迎生机。

“一个潜逃三十年的杀人嫌犯,为了救另一个杀人嫌犯主动自首,这怎么听都像天方夜谭。”陶龙跃仍未从谭广胜的招供中缓过来,愣怔好一会儿才长长叹了口气。

“永远不要低估我们自己。”谢岚山说,“我们不就是这样矛盾又奇怪的物种,可以为蝇头苟利你死我活,也可以翻然悔悟,立地成佛。”

“既然张玉春有了人证,说明张玉春不是鬼扯,在他到达丛家之前,真凶已经通过某种手段避开监控潜伏在那儿了。”陶龙跃扭头吩咐小梁与丁璃,“樊罗江边的地区还没开发,马路监控还没完全覆盖,不管怎么说,先去查查丛颖的身边人,谁是开红色奥迪的。”

谢岚山说,还有一个更直接的办法。言毕抬头,他心有灵犀般望向重案组的办公室门口,看见一个人自门外进来,微微一笑。

沈流飞。

“沈老师今儿怎么有空大驾光临?”陶龙跃依然跟沈流飞不对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中国人,结果还是老美做派,大案当前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无组织无纪律。

“我已经入职了。”沈流飞是背着画板来的,一眼没看陶龙跃,反倒对谢岚山说,“模拟画像的最佳时间是案发三天内,我们已经迟了,必须抓紧时间。”

离开审问犯人的讯问室,坐在单独的办公室里,张玉春被递上一杯热茶,开始细述那天送外卖抵达丛家之后发生的事情。这并不容易,事情过去够久的了,记忆已经混淆,画面已经残缺。

像修复一件埋藏已久的古物,沈流飞展现出了足够的耐心与专业,指引着张玉春回忆当时的情形,一次次拼接调整,一点点还原上色。

“那时灯光很暗,为我开门的女人头上包着毛巾,遮遮掩掩的,我当时以为是阿姨刚刚洗澡出来。她请我进去坐坐,我也正好想见见丛小姐……”

时间过去近三个小时,画板上终于出现了一张清晰的女人脸孔——

谢岚山与陶龙跃同时惊呼 “Tracy!”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