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书 - 凡间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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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章)

蚁人。

一种群居性怪物,因本来面目与蚂蚁极其相似,所以被冠名蚁人。

它们结群而居,过着吉普赛人一样的生活。雄性披坚执锐,力大无穷,能舞动自身重量好几倍的重型武器,负责保护群体,而雌性则负责繁衍。

我回忆着插图上的信息,并与这个部落里的怪物一一对比,无一不符合。

确认了这些,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我已了然于胸。

这场杀戮远不止是杀人取乐,亦或者一花凋零一花绽的迷信说法那么简单,它确实有巨大的作用,关乎繁衍出来的后代。

蚁人与异族繁衍,诞生的孩子一定是蚁人,原因就在于这场祭祀!

黎明的记录里,这种祭祀被蚁人称之为圣祭,是它们族群内部最神圣、最重要的祭祀活动。

每一个达到适婚年龄的雌性蚁人,体内都会分泌一种非常特殊的激素,当它们食用其他种族的心脏时,这种激素就会和心脏里的成分发生类似于化学反应一样的激烈碰撞,最终形成一种和珍珠差不多的物质,它们称之为血缘珠。

血缘珠上记录着一个种族的基因密码,并且对被标记的基因完全免疫,这就是为什么蚁人和异族结合生的孩子只能是蚁人的原因。

简单的说,雌性的蚁人一生只能吃一种异族的心脏,它们吃的是哪个种族的心脏,体内诞生的血缘珠就对哪个种族的基因免疫,它们也就必须只能和那个种族结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生出来的孩子是纯种的蚁人。

否则,一定会生个杂毛出来。

吃的心脏越多,血缘珠就越纯粹,生出来的孩子就越是强大。

像梅朵这一口气吃了四五十个人的心脏,一旦和人结合,诞生的子嗣必定非常恐怖。

不过,这样的繁衍方式也有弊端,通过血缘珠完全扼杀掉父系一方的基因,这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是完全不成立的,即便它们做到了也注定生出来的孩子是不健全的,雄性蚁人没有生育能力就与此有关。

这样的族群注定难以长存。

所以,现在蚁人已经非常稀少了,不是什么常见怪物。

否则,人世间的修士们还不得乐翻天了?

血缘珠是有奇效的,如果取出力量强大的血缘珠吞服,甚至能开辟脑域!

这对修士来说难道不是宝贝?

胡思乱想的工夫,丹巴居然来了,围着我齐齐跪倒,对我拜了又拜。

这是它们拜托我替他们繁衍子嗣的仪式。

有点变态是不是?

反正受了这种大礼我心里总觉得怪怪的。

三拜之后,礼毕,丹巴起来大手一挥,立即有两个大汉一前一后举着担架把我抬了起来。

丹巴在前引路,两个大汉紧随其后,它们离开了群魔乱舞的现场,径直把我送回毡房。

“哎!”

眼瞅着丹巴转身正要离开,我连忙叫住了它,询问道:“你们这得把我缠到什么时候呀?”

“等梅朵来了她会亲手帮你解开的。”

丹巴正色道:“你身上缠的这布条跟外面新娘的红盖头一样,必须得是配偶才能拆开的。”

我特么又不是快递盒!

我脸一黑,随即心思一转,又问:“你们这就走了?”

“对啊!”

丹巴咧嘴笑道:“我忙活了大半夜,还没喝上你的喜酒呢!”

“我这孤零零的也没个人搭照啊!”

我苦笑一声:“对了,前些日子伺候我那个婢子呢?你倒是把她叫来啊!”

“这”

丹巴抓了抓头,不好意思的说道:“晚上人多,又有点乱,我没见到她!”

说此一顿,他有些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哎呀,你就在这儿躺一会儿吧,今天晚上是你和梅朵大喜的日子,谁都不能来打扰你们的,你安安心心候着,估计梅朵用不了多久就回来了!”

说完,他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这才带着两个大汉转身而去。

云溪,到底在干嘛?

我心里也有点犯嘀咕了。

不过看丹巴的神情,云溪目前应该是安全的,如果她露出什么马脚,我提及她的时候丹巴不可能是那副神情,这让我稍稍心安一些。

丹巴一走,毡房里安静的落针可闻。

我尝试着发了发力气,竟不能把身上的绷带震断,勒的太紧了,根本无法发力。

四下环视一圈,我的目光投在了不远处的火盆上,当即就地一滚,一口气滚到了火盆前,撅着屁股贴在火盆上炙烤身上的绷带。

火盆的热度很惊人,隔着好几层绷带皮肤上都能明显感觉到可怕的热量,烘的皮肉生疼,我咬牙死忍着,不知不觉间额头已经汗流如注。

嘎嘣!

嘎嘣!

接连几声脆响后,有几条绷带断了。

我试着动了动,两条手臂至少有了点活动空间,而后我猛然发力,伴随着一连串“嗤啦嗤啦”的布帛破裂声,我身上的绷带尽数化作碎片。

我终于挣脱了束缚,又从一旁放着手把肉的铜盆里拿了一把吃肉用的小刀,刀藏在枕头下,这才把屋子里略微收拾了,躺在担架上,又用厚被子盖上了自己,只余下一颗脑袋在外面。

外面很热闹,笑声和吵闹声不绝于耳。

这对于它们来说是一场难得的盛宴,没人会在乎前不久被宰杀的那四五十个人。

宴会持续了很长时间,一直到月上中天时,毡房的门帘才“哗啦”一下被人挑开了。

梅朵摇摇晃晃走了进来,身上的血腥味浓郁的化不开,鲜血于她而言,似醇香美酒。

她醉了。

吃了那么多血腥的心脏似乎还没有填饱肚子,进门后便往桌子旁走去,嘀咕了一句刀子怎么没了,也不多想,干脆用手抓起肥腻的冷羊肉就往嘴里塞,大快朵颐。

她很能吃,我知道,这是她体内正在形成血缘珠,很容易感到饥饿,足足有十几斤的羊肉被她一扫而光后,她才终于心满意足的怕了拍肚子,脸上血色渐渐消退,一步三晃的来到褥子前坐下。

一股浓烈的羊膻味和血腥味混淆着扑面而来,令人作呕。

梅朵的脸上有白色的油腻,偏偏要托腮看着我,装出一副清纯的样子。

我发誓,那画面让人不忍直视。

“小哥哥,我们终于结婚了。”

梅朵咧嘴笑了起来,牙缝里是生食心脏留下的血丝,让她看起来有些狰狞,她尽可能的让自己的眼睛里充满温柔,定定看了我片刻才说道:“知道吗?那天在青海湖畔看到你的时候,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我见过很多男人,但他们谁都没有你勇猛,我喜欢你受伤后像恶狼一样的模样,所以我选择了你,和你这样的人结合,我们生的孩子一定是最强大的!你不知道我这几天到底有多么想你,可是他们不让我来看你,说那是不吉利的,我每天掰着指头等啊等,终于等到这一天了,现在你是我的了”

一番深情告白后,她徐徐探出了脑袋,一点点的靠近我,高高撅起的嘴巴上沾满油腻,在昏黄的火光下亮晶晶的,活生生就是个肥腻腻的猪屁股。

她的脸,这一刻发生了一些变化。

脸部轮廓出现了阴影,一张脸越来越不真实,直到似烟幕一样消弭于无形。

取而代之的,是令人作呕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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